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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编制年度城市市政工程建设计划,办理市政工程报建手续。
2、负责对批复立项的市政工程进行勘查论证、组织会审。
3、会同有关部门,做好市政工程施工材料和施工队伍的招投标工作。
4、负责办理市政工程开工报告,确立项目负责人,组织进行现场技术交底。
5、负责市政工程现场管理及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。
6、负责市政公用企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市区内防洪设施和防洪工程的维修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城区路灯及其他光亮工程的安装、维修管理工作。
9、承办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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